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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2026年第1号征地公告,涉及禹州褚河肖庄社区、宋连社区!

禹事汇房产网 2026-01-2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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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禹征补告[2026]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禹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禹州市202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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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褚河街道肖庄社区、宋连社区。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573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5734公顷(耕地面积2.5721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执行,标准为106.35万元/公顷。

(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标准为66万元/公顷。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许政[2025]1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拟征收土地安置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受影响人员,安置方式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8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耀敏 联系电话:0374-8162109


编辑者:wanglo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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