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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速调快结,130万元到账!

禹事汇房产网 2026-04-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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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二团队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县人民医院与原告某医药公司多次发生业务往来,双方签订有《医疗机构购销合同》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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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配送其所需药品等产品,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责任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陆续向被告提供其所需产品,但被告未按期向原告支付货款。后经双方结算,被告某县人民医院共欠原告货款16985984.48元并由被告某县人民医院向原告出具对账函一份。原告出具对账函后,被告以账面紧张为由拒不支付货款。原告无奈,遂以追要货款为由起诉来院。

速裁二团队受理后,刘晓娜法官本着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案情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后,组织双方三次进行对账并协商分期支付事宜。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分期支付,一年内支付完毕。调解书出具后,速裁二干警持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第一笔货款履行期限届满前,经速裁二法庭干警督促,被告依约履行了130万元的支付义务。

当事人在审理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充分说明了义务人具有还款意愿,此类案件是生效裁判督促履行的重点。调解案件督促履行不仅能够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也能够增强当事人的诚信意识,进一步化解双方因诉讼产生的对抗,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加快兑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强制执行给义务人带来的信用影响,从而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正面效果。


编辑者:wanglo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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