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韩城中心学校创办于1997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寄宿式初级中学,现已成为禹州市初级教育的窗口学校。学校坐落在禹州市西街商贸城,南傍交通发达的许洛路,北依碧波荡漾的颍河水。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综合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学校坚持“全面育人、创出特色”的办学思想,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硕果累累、捷报频传。近年来,学校先后被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授予国家级先进实验学校、河南省师德师风先进学校、许昌市素质教育示范校、许昌市办学管理规范化学校等荣誉称号。最近两年学校又获得了河南省数字教材样板校,河南省2.0信息化教育示范校,禹州名校等荣誉。
学校的各项成绩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好评,家长对学校工作满意度高,在我市中小学中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有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根据禹州市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我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韩城街道办事处所辖区适的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所辖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学区范围
区域一:韩城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适龄小学毕业生。
区域二:兼招韩城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6日—2025年8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请认真核对您填写的申报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或撤回,每个学生在线上渠道只有一次申报机会)或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s://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s://ywzs.jyt.henan.gov.cn/czzs/;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线下报名。为解决部分学生家长和留守家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网络报名不便问题,杜绝中介机构参与网络招生代理等现象,凡符合禹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对象,可于8月16日—22日持报名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线上线下同步信息采集。学校指导进行网上报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各学校要提供精准、细致、人性化的报名服务,确保网报质量。8月22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及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党委)、市教体局完成复核录取。各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安排报名时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适龄对象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各小学严禁招收非本片区学生和非适龄儿童入学,违反规定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招生办法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批依次录取,同时入学。符合以下1、2、3、4情况的,第一批次录取。符合5、6、7情况的,第二批次录取。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房户一致:户籍和房产一致,均在招生范围内。①有产权证的独立房产;②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产;③暂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宅基证。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公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2.三代同居:指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无迁入迁出记录,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户籍信息上仅有祖孙三代家庭成员,无适龄儿童的其他父母辈亲属信息。儿童监护人(父母)在市区确实无其他自有房产。(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宅基证。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3)父母的无房证明。
3.房户不一致但有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住房房产为依据进行信息采集。(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宅基证。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有城区户籍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公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户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且在市区无房产人员。(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在城区长期居住的,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由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3)务工人员须提供与禹州市范围内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以及近期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若为租房居住,须提供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的禹州市房屋租赁证(租赁证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经商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四、招生工作安排
1、2025年8月15日发布公告,使每一位家长清楚自己所处学区、需要准备的有关证件、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2、报名登记审查阶段:8月16日开始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报名时携带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学校备查。
我校七年级招生从明天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本辖区学生:8月16——17号。
条件:有本辖区户籍、房产学生(持有户口本和相关有效证件)。
第二阶段:8月18日——8月20日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准备户口本、居住证明、劳务合同等等,具体再细看招生简章)
第三阶段:8月21——22,网上审核,处理遗留问题。
3、招生录取阶段: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市教体局指导下进行录取并公示。
4、招生咨询电话:
13503893322李主任
13937450632陈老师
13782289936冀老师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五、工作纪律要求
根据市教体局文件要求,落实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细致对报名学生证件进行审验并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调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拟录取学生进行最终审定。
禹州市韩城中心学校
2025年8月15
编辑者:wanglo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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